被起诉时,被起法院会通过电话、通知邮寄、被起上门送达留置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被告。通知根据法律规定,被起这些方式旨在保证被告及时获知被诉事实,通知准备应诉。被起
一、通知被起诉会有什么通知
被起诉时,被起法院一般会采取多种方式通知被告,通知包括电话、被起邮寄、通知上门送达留置以及公告送达等。被起
这些通知方式旨在确保被告能够及时知晓被起诉的通知事实,以便其准备应诉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被起法律措施。
二、法院送达方式的详细解释
律师在线提醒,法院送达方式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
1.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
2.留置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情况。
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3.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直接送达确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解决跨地区送达的困难,提高送达效率。
4.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方式。
6.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方式。
